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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2009 周记 20090711现在是凌晨五点钟。躺在床上失眠了一个多小时(允许我刻意隐去原因),想了许多,想写许多。于是起床开机,显示器屏幕亮起,却驱散了我所有想说的话语。
昨天去见了一个客户,打车回公司的路上,出租车广播里的两个主播正在热烈讨论“笑”的问题。说,强大的美国又有某先进研究机构研究出人类的笑可以区分为两种,发自内心的真实情绪的笑和因社交需要的笑,简单说,就是真笑和假笑。应该是马列主义的价值观影响太深,我猜测两个主播会马上对“因社交需要的笑”做出明确的批判,结果证明这个节目并不带有任何意识形态目的,受马列主义价值观影响太深的人只有我一个。
然后我就想起自己每次参加活动与客户见面的时候,自己脸上挂着的微笑,很明显,属于后者类型。因为职业的需要,现在很习惯和陌生人打交道,虽然都是第一次见面,但是都努力表现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的情绪,很是上瘾,尤其是当对方的性格和自己契合的时候,甚至会觉得这是一种恩赐,当然,遇到了这样的对话伙伴,很容易就发展为真实的朋友。但是有些时候依然不是特别自在,比方说,笑点不在一个级别上,或者相视而笑的时候,四目对视的时间过长反倒让人心里不安,接下来就会出现所谓的uncomfortable silence。
我扯远了。其实我想引用今天广播节目的目的在于说明一个问题,写日记和写博客是有本质区别的。日记的读者往往只是作者本人(虽然我也干过傻事,在某人三言两语的游说下,就让其把我的日记本带走阅读),而博客里的日记则基本都是由作者事先拟定好了的可以对外发布的内容。所以,即使是现在你所看到的这篇博客,也是我事先组织的、有目的的内容,该隐藏的都隐藏好了。
我的意识深处应该是不太喜欢“某人”这个代词的,但是还是很习惯用它,因为适用性很广,在不同语境下,“某人”可以指代不同的人,甚至在同一个语境下,它也可以同时指代不同的人。所以,在博客这种发布平台中,这个代词还是很理想的,我用不着向任何人指明被提及的人的详细信息。
友人很诧异我目前孤身一人,按照他们的逻辑,我不应该是个单身汉。“单身会成为习惯”,这句话还是很有现实依据的,我就是一个案例。不过,我可以保证我不是一个纯洁的人。曾经有过两段轰轰烈烈的经历,一段初恋,一段不是。现在回头再看,初恋尚可,对于另一段,心里则十分抗拒承认它。其他的小花絮,来来往往。我意识到我表面上是个很随便的人,内心却是坚固的,条件苛刻。“射手与人交往分三步。第一步,喜欢射手的人或者射手喜欢的人都很容易接近他,第二步,性格相投的话,可以容易博得射手的信任,第三步,射手有时候自己都不容易察觉,真正让他敞开心扉的人少之又少,多数人都被挡在第二步。” 这是别人总结的,很像。 我时常觉得自己受伤害太多,没有注意到自己也时常在无意间伤害别人。反正这个世界还是有公平的,一来一去,谁都没赢了谁。对于某人的问题,我觉得自己的表现还是比较相当干净利落的,如果我再心软一次,新一轮的伤害就要再来一次,所以,娘娘说的是真的,我本来就不该相信那些虚无的话语。
某人从法国归来休假已经有些日子了,在北京见了一面就回老家孝敬父母了,一个月后再来北京。相识11年,光阴如梭。按照以往的规律,见面后的第三天肯定有争吵,所以,一个月后相见的时候,我必须非常冷静,不能在其临上飞机前再冷战一回。某人,你也要克制。
显示器太亮,被驱散的话语好像都没有表达出来。
以上是今天一早起床写的。现在在公司,今天早上又有软文拍摄,我都快成软文大户了。不过今天的拍摄,客户方面已经都安排妥当了,我去现场盯一下风格就可以。祝我好运吧。
以下是几个朋友最近的牛逼语录。
娘娘在博客上说:“在买了3双Sergio Rossi、1爽Miu Miu,2双Prada,一双YSL,一双Tod’s之后,我感觉自己像个刚刚射了的男人。高潮带走了我所有的力量和激情,头脑开始变得清醒,肚子开始饿起来。我真是纯爷们儿。”
小昕某次打车时说:“师傅,你就为我闯个红灯吧。我是个好女人。”
肉在MSN的签名上说:“他迷恋我新鲜的肉体。” Comment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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